关于退休教职工医疗补助报销种类的补充规定

发布人:陈维亚发稿时间:2011-12-08浏览次数:403

为进一步体现学校对退休教职工的关心和关爱,切实减轻退休老同志的医疗负担,经退管会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从20114月起,对退管会于20109月制订的“东华大学老龄工作服务指南”第8页的医疗补助报销种类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补助

医疗补助全年最高累计金额由700/人,调整为800/人。

二、市总工会组织的医疗保险

1、住院医疗保险

学校按照医保规定内的分类自负金额,给予50%的补助,补助金额纳入全年最高累计800/人的额度内。

2、住院产生分类自负金额的报销办法

必须凭“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补充医疗保障金给付单”原件,在原规定时间内,到学校退管会办理报销手续。

东华大学退管会

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