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社会保障相关业务

发布人:吴小军发稿时间:2021-08-12浏览次数:226

一、退休养老金
 按照国发〔20152 号《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沪(府)发〔201529 号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的养老金待遇主要与以下四方面因素有关:①上海市上一年度平均工资;②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含视作年限);③退休时的职称职务等级;④个人缴纳的养老金(职业年金)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退休教职工如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两种方式:1、退休次月带好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2、通过“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随申办市民云”APP平台,线上领取。
三、电子退休证领取
 新退休的人员,可于成功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的次月 5日起(逢节假日顺延),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 进行查询申请《城镇职保养老金领取证》。
四、医疗保险
 退休后的医保住院和门急诊医保报销比例均按现行政策执行,医保参保人员的具体待遇标准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 12393 咨询。
、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 65 周岁的老年人,可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敬老卡,享受老年综合津贴。老年综合津贴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目前标准如下: 65-69 岁,每人每月 75 元;70-79 岁,每人每月 150 元;80-89 岁,每人每月180元90-99岁,每人每月 350元;100 岁及以上,每人每月 600元。补贴按季度发放。
、百岁寿星“礼包”
 退休老师100周岁时将获得上海市老龄办统一制作的“百岁寿星牌”,以及鲜花、蛋糕和慰问金。
、养老服务
 退休老师可以根据不同年龄和身体情况,向居委会申请社区日托服务、社区全托服务、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助餐服务、适老性住房改造等项目。相关详情可以查询“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网址为:shyl.mzj.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