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上海市12个集体(个人)当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是党和国家历史上的第一次。受表彰的模范来自全国各地各行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实绩突出。评选表彰旨在引领各族人民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团结奋进新征程、积极建功新时代。
长宁区华阳路街道办事处入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华阳路街道是上海基层党建品牌“凝聚力工程”的发源地,与此相伴相生形成了“家在华阳”民族工作品牌。该街道联合我校共建“东华大学——华阳路街道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组织“海派撕纸”等非遗课程和具有上海风情的“弄堂运动会”“包粽子”等300多场文化交流活动,参与各族群众5万余人次。我校来沪学生与社区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结对,强化各族群众和社区居民之间的交往,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群众心中。
我校退休教师杨希鏻担任学校民族联会长期间(1999-2013)还兼任了长宁区民族联华阳分会的会长(2005-2017)。期间他多次参与并策划了我校学生与华阳街道的“家在华阳”活动,“家在华阳”成为新时代“家在上海”主题实践活动的主要源起之一。